很多人在购房时,会优先考虑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公积金贷款。但你知道哪些情况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借款人之前是否办理过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对职工之前是否申请过公积金贷款是有规定的,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借款人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家庭(含职工、配偶及未婚子女)为单位,借款人分为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不超过两人。夫妻一方参与公积金贷款,另一方无论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应当作为共同借款人。夫妻一方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和缴存时间
申请公积金贷款对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和缴存时间是有规定的,如果职工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拥有公积金账户的借款人已开户满半年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曾经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偿还贷款能力、个人信用
申请公积金贷款对职工的偿还贷款能力和个人信用是有规定的,如果职工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良好。”关于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信用的审核标准可以参考2020年12月28日推送的文章“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会影响贷款的申请吗?”
申请贷款的时限
申请公积金贷款对职工提出贷款申请的时间是有规定的,如果职工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购买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商品住房)的,在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日前(所购房屋为现房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的,在全额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三个月之内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在税收缴款书(契税)开具后三个月之内申请。”
事例:1、购买的期房,购房合同上房屋交付时间是2022年6月1日,购房发票是2021年4月22日开具的。如果该套房屋是部分付款的,需要在2022年6月1日之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该套房屋是全额付款的,需要在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之间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购买的二手房,税收缴款书是2021年4月22日开具的。该套房屋不论是否全额付款,都需要在需要在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之间申请公积金贷款。
3、购买的现房,购房合同是2021年4月22日签订的。该套房屋不论是否全额付款,都需要在需要在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之间申请公积金贷款。
房屋的性质
申请公积金贷款对职工所购买的房屋性质是有规定的,如果职工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购买的房屋是住宅性质的。购买、建修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单体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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