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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的公告

来源:江苏人才在线网 时间:2021-08-26 作者:江苏人才在线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盐城发改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招聘的1岗位为专业技术类,主要从事综合文电收发处理、材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体貌端正,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工作执行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8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同类计算机能力水平测试证书;

5中共党员优先;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3)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代为办理,负责报名、面试、体检及录用等相关招聘工作。

1、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具备共产党员身份,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1830日至9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江苏国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4号楼1102

联系人:朱春燕,咨询电话:0515-8826518818961968889

报名人员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报名人员负责。

2、考试。对报名人员组织面试,由盐城市发改委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待定)。

3、体检。按有关标准对上述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4、聘用。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由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事宜,工资报酬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对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不少于3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3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盐城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盐城市发改委人事处 0515—86660505

监督电话:0515-80501623盐城市纪委监委第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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