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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发改委公开招聘一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的公告

来源:江苏人才在线网 时间:2021-12-08 作者:江苏人才在线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盐城发改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招聘1名专业技术类岗位人员,主要从事综合文电收发处理、材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体貌端正,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工作执行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12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同类计算机能力水平测试证书;

5中共党员优先;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3)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代为办理,负责报名、面试、体检及录用等相关招聘工作。

1、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具备共产党员身份,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1129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江苏国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4号楼1102

联系人:朱春燕,咨询电话:0515-8826518818961968889

报名人员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报名人员负责。

2、考试。对报名人员组织面试,由盐城市发改委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待定)。

3、体检。按有关标准对上述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4、聘用。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由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事宜,工资报酬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对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不少于3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3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盐城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盐城市发改委人事处 0515—86660505

监督电话:0515-80501623盐城市纪委监委第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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